2017年11月15日,深圳南山区郭某通过微信摇一摇功能,添加一个自称叫刘某诗的女子,两人通过几天时间的聊天,郭某逐渐对该女子产生好感,于是女子在微信里称她的邻居打电话跟她说爷爷在老家生病了,她就买车票回贵阳老家了。到了贵阳后,女子称她的钱包被人偷了,叫郭某打了200元过去。第二天女子又说她爷爷到医院里面检查,得了肝血管瘤,需要一大笔钱做手术,还差3000元,她就通过微信以及电话联系郭某借钱,郭某信以为真就打了钱过去。2017年11月27日,女子又跟郭某说其爷爷在医院里又缺钱交医药费,郭某又给对方打了2000元。一直到2018年1月19日,郭某被女子以各种理由骗取了10155元人民币。
2017年12月初,林某添加了一个自称叫“蔡某曼”的陌生女子为微信好友,并以男女朋友关系网恋。2018年1月13日至2月1日期间,“蔡某曼”多次以急需用钱为由向受害人索要钱财。因对方长期在朋友圈和聊天中的苦心经营,受害人对此深信不疑,分别通过微信和银行转账等方式给“蔡某曼”汇钱。当对方再次以不同理由向其索钱时,林某才意识到被骗,遂报案。而此时,他总共已给对方转账87697.98元。
网络交友有风险,谈情说爱需谨慎
针对类似案件,警方提醒大家,网络交友时,请多留个心眼。
一是不要轻易给出能确定身份的信息,包括家庭地址、学校名称、家庭电话、密码、父母身份、家庭经济状况等。二是不要单独与网上认识的朋友会面。如果认为非常有必要会面,要到公共场所,并且要有朋友陪同。三是记住你在网上读到的信息有可能不是真的。例如,一个网上和你交往的18岁女孩,可能是一个40岁的男性。四是单独在家时,不要允许网上认识的朋友来访。五是若与对方刚认识不久就多次借钱的,需保持高度警惕,谨防上当受骗。
网络交友有风险,谈情说爱需谨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