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展:打好“名山”仗 擦亮普洱茶“金”字招牌
《条例》第十八条规定,市、县(区)人民政府应当引导茶叶专业合作机构规范发展,统一古茶树产品生产标准,进行质量控制,提升产品质量和水平。同时,鼓励和支持茶叶生产企业强化产业融合,打造古茶树产品品牌,争创各级各类名牌产品;对具有特定自然生态环境和历史人文因素的古茶树产品,申请茶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。
对此,几年前普洱就已形成了默认的“名山品牌”。2017年2月7日,普洱市在昆明召开新闻发布会,正式发布了“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”品牌,这是普洱为擦亮普洱茶“金”字招牌、打造“世界的普洱”迈出的又一大步。
普洱市委书记卫星介绍,为打造普洱茶地域品牌,提升“普洱景迈山古茶林普洱茶”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,普洱市全面启动了该品牌建设工作,构筑诚信联盟、产品标准、标志使用监控、产品检验“四条防线”,明确特定的企业、特定的产区、特定的原料、特定的工艺、特定的标志“五个特定”,使每一片普洱景迈山古茶林的普洱茶都能做到“四有四可”,即:有标识、有标准、有检测、有监控;可识别、可查询、可追溯、可信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