几经努力,终于完成了法规草案的起草、修改和论证工作。2017年12月20日,《条例》经普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;2018年3月31日,《条例》经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,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该《条例》共6章30条,分为总则、古茶树资源保护与管理、开发与利用、服务与监督、法律责任、附则六个方面。
保护:让古茶树在法律的“保护伞”下更加枝繁叶茂
由各种矛盾导致的对古茶树过度采摘、不科学采摘,甚至是滥施农药、化肥等行为,严重破坏了古茶园的生态环境。而《条例》的颁布实施,不仅对古茶树群落划定了“保护红线”,还对古茶树鲜叶的采摘以及古茶树的适当开发等作出了相应的规定。
《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,古茶树资源所有者、管理者、经营者应当按照技术规范对古茶树进行科学管理、养护和鲜叶采摘;对过渡型、栽培型古茶树应当采取夏茶留养的采养方式,每年的六至八月不得进行鲜叶采摘。
夏茶留养,意味着拥有过渡型、栽培型古茶树的茶农将减少夏茶的收入。周子文是普洱市澜沧县景迈山的一位茶农,祖祖辈辈都以茶为生。他们一家8口人拥有栽培型古茶树40余亩,几年前,光是夏茶的收入就在3万元左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