创制金骏眉的原正山茶叶公司茶师梁骏德的公司生产的“骏眉梁”金骏眉。
正山茶业公司生产的“正山堂”牌金骏眉。
●品牌的力量能约束商家勤勉努力,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好的口碑,而消费者的利益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保障。当“金骏眉”不再作为一种品牌,而成为一种茶叶的通用名称时,它将被泛滥使用而不受品牌约束,消费者的利益也不能实现。
●对武夷山市政府而言,可以考虑采用公共品牌模式,申请含有地理标识的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如“桐木关金骏眉”。正山茶叶公司,应在企业品牌模式中寻找机会,如申请“正山堂金骏眉”商标,以使自己生产的金骏眉有别于其他企业。
长期以来,“金骏眉”意味着一种极品红茶,甚至卖到了几万元一斤。无疑,“金骏眉”代表着巨大的经济价值。2007年3月,金骏眉的创始者武夷山桐木关村正山茶业公司向商标局申请注册“金骏眉”商标,而同村的桐木茶叶公司却提出了异议:“金骏眉”属于茶叶的通用名称,不能为正山茶业公司一家垄断。自此,“金骏眉”商标开始了长达6年的争议历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