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们在海外投资的五星级酒店原则上都会采用这种模式。如果单纯做酒店,比如纽约的两百个房间需要6亿美元,如果纯粹去投资,那经营压力可能比较大,光是付利息就很难受,但如果这个项目有房地产,有公寓销售,沉淀的现金就很少,就比单纯买酒店合适多了。
当然,伦敦的项目是特例,因为这是一个当地银行的不良资产项目,如果短期内处理不掉就会进入拍卖程序,所以我们能以这样的低价拿下这块地。我们不可能所有项目都能通过公寓销售完全收回酒店的投资,但是可以稀释酒店的整个投资,我们至少要稀释到50%才能有开发。
时代周报:从并购美国第二大院线AMC影院,3.2亿英镑并购英国圣汐游艇公司,到7亿英镑在伦敦投资建设五星级酒店,你海外并购的步子迈得是不是有点大?海外发展这部分未来还有什么计划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