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代以前,中国的茶叶经营为自由贸易,不征赋税,但随着茶叶生产、消费的不断普及,茶逐渐成为社会经济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物资,而茶叶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巨大利益,也引起了统治阶级的重视。为了增加国库收入,统治阶级开始对茶的经营方式进行变革,因此,各种茶法应运而生,如有关茶税、贡茶、榷茶、茶马贸易的一些上谕、法令、规定和奏章。从某种意义上讲,茶法的本质就是封建统治阶级限制和控制茶叶生产、压迫和剥削茶农、掠夺和独揽茶利的一种手段。
中国古代茶税的征收,开始于唐德宗建中元年(即780年),当时安史之乱平息不久,国家元气大伤,国库空虚。政府财政拮据,于是皇帝下诏对茶叶经营征收临时性赋税,其税赋大概为“十取其一”。但征税以后,统治阶级发现税额十分可观,从而就将这一临时措施改为“定制”,与盐、铁并列为主要税种,并相继设立“盐茶道”等官职进行专门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