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年来,因通用名称引发的商标纠纷屡见不鲜,如“解百纳”红酒、“木糖醇”口香糖、“小肥羊”火锅等等,旷日持久的官司给相关各方都带来损害。
武夷茶人错别金骏眉商标,损失不可谓不小。于“私”,金骏眉原创者没有充分享受到智慧成果理应产生的价值。于“公”,无门槛的广纳门客,必将严重削弱金骏眉自身的品牌价值。
痛定思痛,避免自身的知识产权被剥夺、保护品牌价值是其一,更重要的是如何维护应有的行业准则,维护基本的法律信仰。
由此看来,加强自身的品牌保护意识,合理充分地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基本的品牌权益,于“公”于“私”,都势在必行。 关键词:金骏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