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人都是输家消费者是最终的输家
“金骏眉”案作为一场诉讼,总会分出输赢,但“金骏眉”品牌终结的判决结果,却注定了所有人都是输家。
首先,正山茶叶公司最终未能捍卫这个曾为其付出巨大努力和心血的品牌。在商标申请过程中,商标申请人正山茶业公司为了“金骏眉”的顺利注册,还与武夷山茶叶同业公会达成协议,授权武夷山茶叶同业公会授权管理该商标,武夷山区域内符合资质要求的企业,都可以向武夷山茶业同业公会申请使用“金骏眉”商标。显然,这一切努力最终付诸东流。
其次,商标异议人桐木茶叶公司同样也是输家。表面上它是官司的赢家,但它和桐木关村其他茶企同样是输家,他们试图用所谓“集体智慧”来对抗正山茶叶公司一家独有“金骏眉”,但最终他们一起输掉了“金骏眉”商标。在“金骏眉”面前,他们与桐木关之外的其他茶企不再有任何区别。
第三,桐木关之外的其他茶企,他们会是赢家吗?不,他们同样也是输家。虽然,他们在短期内可以大胆使用“金骏眉”名称,并由此可以脱下“山寨”的帽子,甚至在短期内还可能基于“光明正大”的滥竽充数而获利不菲,但这样的好日子长久不了。随着没有主人的“金骏眉”被滥用,注定了最终没有人可以通过它获取利益。
最后,消费者是最终的输家。
品牌的力量在于约束商家能够勤勉努力,保障产品的质量和好的口碑,而消费者可以通过品牌识别,最快时间选择到好的商品,消费者的利益也正是在这一过程中得到保障。当“金骏眉”不再作为一种品牌,而成为一种茶叶的通用名称时,它将被泛滥使用而没有品牌约束,那么消费者将几乎无法再买到纯正的金骏眉。从这一角度上讲,“金骏眉”作为商标存在比不能作为商标更有意义。
“金骏眉”商标的宿命
这里值得我们反思,一个没有赢家的判决,其宿命何在?
从2007年3月“金骏眉”商标申请到2013年12月北京市高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,历时六年。其中“金骏眉”到底属于茶叶的通用名称,还是茶叶商标,这是本案的焦点,对此一直有争议,即便是国家公权力机构的意见也不一致。
首先,商标局与商标评审委员会的意见不一致。“金骏眉”商标申请后,商标局先是作出了驳回裁定,但申请人不服,又提请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。商标评审委员会复审后裁决,“金骏眉”商标核准注册并予以公告。
然后,桐木茶叶公司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,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维持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。而在上诉中,北京市高级法院最终作出与北京一中院截然不同的判决,认定“金骏眉”为“通用名称”,不予核准注册。
“金骏眉”到底是什么,是通用名称,还是商标,这不仅是事实判断,更是利益平衡。
如果正山茶叶公司能在推广“金骏眉”商品的初始,就第一时间注册“金骏眉”商标而避免品牌的通用化,还会有今天的惨败吗?如果异议人桐木茶叶公司能够同意正山茶叶公司共同使用的意见,还会导致今天双输的结局吗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