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过,在中国茶叶流通协会秘书长吴锡端看来,即便金骏眉注册成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通用名称,但对于其市场的规范未必会起到有效作用,“商标是一家企业持有,在开拓市场、规范市场等方面自然会更用心用力对待,而成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通用名称后,使用的人多了,难免‘合力’困难,在市场规范方面很可能会力不从心。”
商标争夺形成三方阵营
两方对峙一方“看戏”
金骏眉的商标归属之争,让桐木关的茶商、茶农分成了三大阵营。其中,正山堂作为率先发布注册公告的企业,为正方。而由骏德茶业等联合组成的十几家当地茶企,被称为反方。此外还有一方则保持“中立”。
正方
金骏眉应属正山堂
天识营销策划(福建)总经理许孙鑫撰文表态,“金骏眉”商标应归正山茶业。在许孙鑫看来,“金骏眉”不是一种红茶品种。在正山茶业生产“金骏眉”之前,中国的任何有关植物的书籍和武夷山的历史记载中,都没有这种“金骏眉”茶叶品种的存在。
另外,有关金骏眉属“集体智慧”之说是概念错误。其一,尽管目前其他个别茶企也在制售所谓的“金骏眉”,但在已出版的《中国名茶———元正金骏眉》一书中明确地记录了正山茶业制作的“金骏眉”的工艺标准具有独创性;其二,所谓的《骏眉令》并不能充当“金骏眉”的商标注册建议书,也并非是对“金骏眉”产品的市场推广;其三,制作金骏眉的茶叶本身是在正山茶业公司生产的,这些师傅当时都是正山茶业的员工,应当是正山茶业公司员工的结晶。